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8911.综上所述,可以看出人及其生命是怎么回事。也就是说,人就是其意愿的样子,并且他死后仍是这个样子,因为死亡不是生命的结束,而是生命的延续。人就是其意愿的样子,因为如前所述,意愿就是这个人自己或说真正的这个人,故“照人的行为受审判”表示照他的意愿受审判,因为意愿和行为之间并无矛盾或差异;只要外在约束不阻止,如对法律,失去地位、利益、名声或生命的惧怕,行为始终在意愿中,意愿始终在行为中。这就像努力和活动。活动无非是努力的一种延续或延伸;因为当努力停止时,活动也就停止了。因此,活动里面除了努力之外,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东西。有学问的人都知道这一点,因为这是一个公义和已确认的观念。在人里面,努力就是意愿,活动就是行为;它们在人里面被如此称呼,是因为他里面的努力和活动是活的。照意愿受审判,等于照爱受审判,也等于照生活中所关注的目的受审判,以及照一个人的生活方式受审判。因为人的意愿就是他的爱,是他生活的目的,也是他里面的真正生命本身。这一事实从上面所引用的主的话明显看出来,即:“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,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” (马太福音5:27, 28);还有“杀人”不仅是在行为上杀他,还是意愿去杀他,这一点由向他“动怒”和辱骂他来表示(马太福音5:21, 22)。此外,人的确照他的行为受审判,不过,只需问问他的行为在何等程度上从他的意愿发出,并且他的意愿赋予其行为什么样的性质即可。
1053.“弓必现在云中”表示人的状态,这从前面关于云中之弓的阐述和说明清楚可知,也就是说,在来世,一个人或灵魂从他的气场就能在众天使当中被得知;只要主乐意,该气场还能通过如彩虹那样的颜色呈现出来,并且照着各人在信主,因而在信之良善和真理上的状态而各异(1042:1-1043:2, 1048节)。在来世,颜色会呈现在眼前,其光辉和灿烂使它们远比肉眼所看到的颜色美丽得多。每种颜色都代表某种属天或属灵的事物。
这些颜色既源于天堂之光,也源于属灵之光的多样性,如前所述(1042节)。因为天使住在如此明亮的光中,以至于相比之下,世界之光根本就不是光。拿天使所住的天堂之光与世界之光来对比,如同拿正午的阳光与太阳升起时即将熄灭、不再发光的烛光来对比。天堂有属天之光和属灵之光。相比较而言,属天之光如同日光,而属灵之光如同月光。不过,一切不同都取决于接受这光的天使的状态。颜色也一样,因为它们是光的产物。在属天天使的天堂,主自己就是太阳,而在属灵天使的天堂,主自己是月亮。在那些对死后灵魂所过的生活没有任何概念的人看来,这些事令人难以置信。然而,它们却是最真实不过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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